1 標題:河北小五臺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中心2026-2028年度拍賣機構比選項目拍賣公司比選公告(第1條/共24條 河北-張家口)加入日期:2026-01-04
地區:河北-張家口
報名截止:2026-01-05
公告內容:
一、比選單位:河北小五臺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中心
二、項目名稱:河北小五臺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中心2026-2028年度拍賣機構比選項目。
三、比選聯系人:郝敏 曹勇
電話:0313-7212616
四、比選申請人資格條件
(一)報名單位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的獨立法人,具有完成本次業務要求的相關經營范圍,企業信譽良好,具備承擔和實施本次業務的相應營業范圍和能力;
(二)比選申請人近兩年(2023年、2024年)財務狀況不虧損,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或財務報表復印件;
(三)中華人名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四)擔任本項目拍賣工作的主要人員具有相應的經驗和能力,以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嚴謹的工作作風;
(五)拍賣機構無不良信用記錄;
(六)比選人不接受資格類型相同的拍賣機構組成聯合體參與比選。
五、投標方式及所需資料
1.投標人請于發布公告起工作日8:30-11:30,14:30-17:30前往小五臺山管理中心規劃財務科報送投標相關資料。
2.投標所需提供資料:
(1)有效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或三合一證書)復印件;
(2)法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聯系方式(含聯系人、聯系電話、電子郵箱);
(3)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承諾書及加蓋公章的信用中國網站、中國政府采購網信用查詢記錄;
(4)報價、工作方案和團隊實力;
(5)近三年類似相關業績。
請各報名單位,按照以上順序裝訂成冊,一式五份,加蓋公章并進行密封。
3.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026年1月7日17:30。
4.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不按照比選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選申請文件,比選人將予以拒收。
六、比選辦法
本項目評審采用綜合評估法,滿分 100 分,評審因素及分值如下:
評審因素分值
報價30分
類似項目業績20分
項目團隊實力20分
服務方案30 分
七、報名時間:2026年1月5日至7日17時30分。
八、擬定比選日期:2026年1月9日9時30分。
九、比選地點:小五臺山管理中心二樓會議室
2.關于公開選聘衡水市東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
拍賣輔助機構的公告
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21日裁定受理衡水市東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破產清算申請,并指定河北仁浩律師事務所擔任衡水市東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破產管理人(以下簡稱“管理人”)。
根據破產清算工作需要,衡水市東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二條之規定,擬選聘拍賣機構承擔破產財產拍賣業務。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拍賣財產范圍
衡水市東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名下財產,包括實物資產和對外債權。實物資產包括地上建筑物、地上附著物、構筑物及其他輔助設施、辦公家具、家電及機器設備等;對外債權包括應收賬款等。
破產財產拍賣范圍,包括《衡水市東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破產財產變價方案》所列的財產。管理人后續發現、收回的實物資產或發現及確定的債權一并列入拍賣范圍。
二、主要工作內容
1.現場對拍賣標的進行勘查,查明標的物現狀及瑕疵情況;
2.按照管理人提供的財產變價方案制定拍賣方案并組織實施拍賣工作;
3.制作拍賣公告并自行承擔相關費用,拍賣公告內容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
4.通過網絡方式發布拍賣信息,并以多種方式進行公開拍賣宣傳;
5.接受意向買受人的咨詢及現場看樣預約,安排現場看樣并配合完成現場看樣工作;
6.若競買成功,督促競買人及時支付款項,向管理人提供拍賣成交確認書;若流拍,向管理人提供流拍情況說明;
7.協助管理人交付拍賣標的物;
8.完成管理人提出的拍賣工作相關的合理要求等。
三、機構要求
1、申報機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具有提供輔助拍賣工作所需的從業資質和服務能力的獨立法人。
2、申報機構須入圍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或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輔助機構。
3、申報機構須是入駐阿里或京東資產破產平臺的破產資產處置服務商。
4、申報機構需獨立完成全部委托事項,不得轉委托或分解委托。
5、申報機構近年已為衡水地區不少于3件清算類案件提供過拍賣成交的服務案例,保證能夠按管理人要求及時組織工作人員開展并完成工作。
6、申報機構及其主要負責人、項目人員不得與衡水市東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法律上的利害關系,且在參加本次選聘活動的前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或被處罰等情形。
四、申報提交材料
1.申報機構介紹及主體資產材料,包括:營業執照、拍賣經營批準證書等資質文件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文件及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2.擬指派從事本次拍賣業務的團隊成員名單、簡介及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3.申報機構近三年相關拍賣工作經驗及業績證明材料;
4.服務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拍賣工作計劃、工作思路、宣傳計劃、工作安排,預計完成期限,付款流程以及其他需要關注的問題;
5.報價函。依照《拍賣法》和拍賣行業標準計算拍賣費用,但最高收費不得超過拍賣資產總價值的5%,同時設定最高限額;
6、承諾函,內容至少包括:(1)提交的材料真實、合法、有效;(2)接觸到的未經公開的信息和商業秘密嚴格保密,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資料,除進行內部分析和制定拍賣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3)認可本次選聘公告內容;(4)承諾在管理人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拍賣工作;(5)不存在利益沖突等應當回避的事由;(6)拍賣成功后拍賣服務費向競買方收取;拍賣不成功或撤回拍賣的,拍賣機構自行承擔所有費用。
以上資料申報機構向管理人提供一份,每頁加蓋公章;提供材料需密封,封袋上標明參選人信息并加蓋公章。
五、申報時間、地址、聯系方式
1、管理人統一安排擬參與選聘的拍賣機構對衡水市東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資產現場勘查,具體時間由管理人確定;
2、報名截止時間:2026年1月9日下午17:00前;
3、接收材料地點及聯系方式: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區前進大街紫金大廈5號樓6樓河北仁浩律師事務所,張律師,17366515505,付律師,18031885979。
六、評審方法
有兩家以上拍賣服務機構報名的,管理人綜合審查申報機構的資質、人員結構、拍賣經驗、報價等事項,綜合評比打分,擇優確定;如只有一家拍賣服務機構符合報名條件的,管理人直接確定該機構。
未入選的申報機構不再另行通知,申報村料不予退還。
七、其他事項說明
1.本次公開選聘拍賣機構系管理人依據法律法規的要求并經法院許可而為,管理人將依法履職,接受法院與債權人的監督;
2.申報機構參與本次申報的全部費用自理;
3.管理人向法院報告本次選聘情況后,與中選機構簽訂委托拍賣服務協議。
本公告的最終解釋權歸衡水市東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衡水市東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