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巴彥淖爾市杭錦后旗陜壩鎮新建街陽光嘉園C區別墅東數2號,建筑面積 205.76平米,該面積不包括車庫閣樓、車庫辦完過戶手續后20日內騰房。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則。參加本公司拍賣活動的所有競買人、委托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須仔細閱讀并遵守本規則,并對自己執行本規則的行為負責。
第二條:本次拍賣會前,我公司對所有的拍賣標的進行公告并公開展示,使競買人對拍賣標的進行必要的了解和查看,一經競價視為競買人已認可拍賣標的的現狀。未了解拍賣標的而盲目競買者,責任自負,本公司對拍賣標的的品質和瑕疵,不作任何擔保,不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任何法律責任。
第三條:本次拍賣會為公開競價拍賣,競買人應當按照洪力網拍賣平臺設置的規則進行應價和加價,應價最高者得。
第四條:本次拍賣會采取有底價拍賣形式,競買人之間不得惡意串通,一經發現本公司有權宣布拍賣無效。
第五條:在競買過程中,最高應價延時5分鐘后,拍賣成交。
第六條:拍賣標的一經成交,須在3日內與我公司簽署《拍賣成交確認書》。
第七條:根據《拍賣法》的規定,拍賣成交的物品,本公司向買受人按成交價的5%收取傭金。
第八條:競買人取得標的后成為買受人,此《拍賣規則》與《拍賣成交確認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公司作為受托方,對委托方或競買方的任何違約行為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本公司有權拒絕任何不具備條件的人參加拍賣活動;本公司有義務為交易雙方保密,并根據相關法律和本規則維護委托方、競買方和本公司的正當權益不受侵害。
第十一條:競買人在競買前,務必研讀本次《拍賣規則》并請遵守各條款規定,競買人在辦理報名手續時應與拍賣人簽定此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