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 絡 拍 賣 規(guī) 則
第一條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則。
第二條 本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組織和開展網絡拍賣活動,參加本公司拍賣活動的所有競買人、委托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須仔細閱讀并遵守本規(guī)則,并對自己執(zhí)行本規(guī)則的行為負責。
第三條 本公司有權根據(jù)本規(guī)則的原則,解釋和處理本規(guī)則以外的問題或其他問題。
第四條 參加當期拍賣會的個人和組織,在拍賣會前,憑身份證、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等有效證件以及具備參拍條件的證明文件,到指定地點報名并簽訂《競拍合同書》,競買人以網絡競買帳號參加競拍活動,競買人須對本人、授權的代理人及其他使用該競買帳號的任何人的競價行為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 本次拍賣會前,我公司對拍賣標的進行公告并公開展示,使競買人對拍賣標的進行必要的了解和查看,一經競價視為競買人已認可拍賣標的的現(xiàn)狀。未了解拍賣標的而盲目競買者,責任自負,本公司不保證拍賣標的的真?zhèn)位蛘咂焚|,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第六條 競買人簽訂《競拍合同書》前,應按拍賣公告的要求交納競買保證金。
第七條 本次拍賣會為網絡公開增價拍賣,拍賣標的起拍價和加價幅度以網絡競價平臺為準,競買人叫價不得低于起拍價和加價幅度,否則應價無效,拍賣師結合實際,有權調整加價幅度,競買人應按加價幅度競相應價,應價最高者得。
第八條 本次拍賣會采取有保留價拍賣的形式,競價達不到保留價不得成交。
第九條 標的無人應價加價時,拍賣師可收回標的。
第十條 拍賣標的有保留價的,最高應價未達到保留價的,該應價不發(fā)生效力,拍賣師可收回拍賣標的。
第十一條 對成交的拍賣標的,買受人一律不得反悔,否則必須承擔違約責任。本公司除擁有對違約方未交款項的追索權以外,其所交保證金抵作違約金,一概不予返還。
第十二條 拍賣標的一經成交,買受人須當日前往我公司簽署《拍賣成交確認書》,若拖延簽署及拒絕簽署,視為買受人已經構成實質性違約,違約責任見競買須知。
第十三條 競買人取得標的后成為買受人,此《拍賣規(guī)則》與《拍賣成交確認書》、《競買須知》、《競拍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雙方協(xié)議剔除外,均為雙方權利義務重要的組成部分。
第十四條 本公司作為受托方,對委托方或競買方的任何違約行為不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 本公司有權拒絕任何不具備條件的人參加拍賣活動或進入拍賣現(xiàn)場;本公司有義務為拍賣各方當事人保守秘密,并根據(jù)相關法律和本規(guī)則維護委托方、競買方和本公司的正當權益不受侵害。
第十六條 競買人在競投前,務必研讀本次《拍賣規(guī)則》并請遵守各條款規(guī)定,競買人在辦理報名手續(xù)時應與拍賣人簽定此規(guī)則。此規(guī)則一式兩份,競買人與拍賣人各執(zhí)一份。
競買人簽字(蓋章):_____
包頭嘉得拍賣有限責任公司
包頭嘉得拍賣有限責任公司:
內蒙古包頭市東河區(qū)、青山區(qū)等優(yōu)質房產降價拍賣公告
接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6月21日上午10時在洪力拍賣平臺(網址:m.wbpjfvpx7.cn)召開拍賣會,以有底價增價拍賣方式, 公開拍賣以下優(yōu)質標的:
序號 | 標的 | 類型 | 面積 (平米) | 參考價(元) | 保證金(元) | 備注 |
1 | 包頭市東河區(qū)開發(fā)二區(qū)磁性樓5單元59號6層 | 住宅 | 70.91 | 180000 | 20000 | 法院裁定,未騰房。 |
2 | 包頭市菜園街錦繡花園-3-105 | 住宅 | 91.02 | 320000 | 40000 | 法院裁定,已騰房。 |
3 | 包頭市青山區(qū)自由路3號街坊6-501 | 住宅 | 169.74 | 710000 | 80000 | 法院裁定。 |
拍賣方式:設有保留價的增價拍賣方式,至少一人報名且出價不低于保留價,方可成交。
展示、報名時間及報名方式:從即日起至拍賣會召開之日前一日中午12時止;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合法存續(xù)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均可參與競買。競買人需攜帶有效證件及保證金辦理現(xiàn)場或網絡報名手續(xù);法人或其他組織需提供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委托代理人身份證(以上需現(xiàn)場查驗原件并提供蓋章復印件一份),攜帶公章和法人章并繳納競買保證金。匯入以下賬戶:
開戶行:中國農業(yè)發(fā)展銀行包頭市分行營業(yè)部
戶 名:包頭嘉得拍賣有限責任公司
賬 號:20315029900100000726011
行 號: 203192000029
展示地點:標的所在地。
報名地點:內蒙古包頭市青山區(qū)少先路4號中環(huán)廣場1-3203室。
報名方式:現(xiàn)場或網絡報名。
注意事項:
1、標的按實際和現(xiàn)狀進行拍賣,競買人須自行了解標的詳細情況,拍賣人及委托人不承擔任何瑕疵擔保責任。
2、過戶稅費全部由買受人承擔 (特殊情況買賣雙方可協(xié)商)。占地面積、建筑面積以測繪單位和相關管理單位認定的面積為準,房地權利狀況最終以當?shù)赜嘘P部門核發(fā)的產權證為準。
3、標的成交后由委托人向買受人進行移交。
4、標的拖欠物業(yè)費、供暖費、水電氣費等情況,需要競買人自行了解,如有欠費均由買受人承擔;其他瑕疵情況請買受人自行了解。
5、優(yōu)先購買權人須在拍賣會前兩日向拍賣人提出申請。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拍賣人提起申請的視為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請有關當事人、優(yōu)先購買權人屆時參加拍賣會,本公司不另進行公告送達。
6、為了方便異地簽約,委托人、拍賣人、競買人、買受人四方通過掃描、微信、電子郵件等數(shù)據(jù)電文方式簽訂的合同、確認函與面簽簽訂的合同、確認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為落實四方對合同的管理,通過數(shù)據(jù)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shù)據(jù)交換、微信和電子郵件)掃描等方式簽訂合同的,四方有通過郵寄等方式互換合同原件交給各自法務備案的義務。
本公告其他未盡事宜,請向拍賣人咨詢。
咨詢電話:0472—2773338 13314859684 18697418219
包頭嘉得拍賣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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