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規則及特別事項
1、本拍賣規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拍賣管理辦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制定,適用于本次拍賣活動。拍賣人有權根據相關的規定解釋或處理本規則以外的其他問題。
2、競買人須是具有合法資格的境內外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經濟組織,競買人進入拍賣會場,即表明同意遵守拍賣規則和有關規定。
3、競買人須提交有效身份證明,簽署同意遵守競買條件的競拍協議書,并按規定期限向指定賬戶交付規定的競買保證金。
4、拍賣人提供標的的資料,僅供競買人參考,并不表明拍賣人對標的權屬、數量和質量做出保證和責任承擔。拍賣人對現有的資料進行解釋,只作為指引,競買人應認真咨詢并參加拍賣人組織的現場勘查,了解標的物現狀,拍后無悔。一旦做出拍賣決定即表明競買人接受該拍品的一切現狀(包括提及和未提及瑕疵),競得標的后競買人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5、拍賣會當日網絡競買人依競買賬號和密碼登錄(http://www.honglipai.net)競拍界面后,按要求進行操作,因未按照要求操作而導致的誤解、操作失誤等影響競拍結果的情況,不構成拍賣人的責任承擔。如若操作過程中出現網絡中斷或者其他不可預見情況,請及時與拍賣人聯系(網絡應急電話: 18095116789),否則一切后果由競買人自行承擔。
6、拍賣師有權根據現場情況決定拍賣方式。起拍價由拍賣師現場宣布,競買人通過點擊相應的競價幅度加價。競價階段包括5分鐘自由競價及60秒限時競價。競買人在自由競價階段可以自由出價,5分鐘結束后進入60秒限時競價,一旦有競買人加價,倒計時恢復至60秒,60秒結束后如無人繼續加價,則倒計時至“0”,網絡出價自動關閉,拍賣師宣布成交(不達底價的不成交)。
7、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應當場簽署成交確認書,及時在拍賣人的安排下與委托人協商,約定標的物的搬運及價款支付等事宜。拍賣的成交價不包含買受人在搬運和辦理相關手續時所發生的關聯費用。
8、拍賣成交后,買受人須向拍賣人支付落槌價2.5%的拍賣傭金。競買人交付的保證金將自動轉為搬運保證金,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如未競得標的,其交付的保證金將在拍賣會結束后的一個工作日內返還。
9、買受人未按約定支付全部拍賣成交款或不按時搬運完結成交標的的視作違約,拍賣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有權選擇將拍賣標的再行拍賣。
拍賣標的再行拍賣的,原買受人所交保證金歸拍賣人所有,原買受人無權要求返還,其除應支付本次拍賣中本人應當支付的傭金外,還應向拍賣人支付拍賣成交價每日千分之五的逾期付款違約金。再行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原買受人應當補足差額。
10、競買人如有違反本規則條款的行為將取消拍賣資格,同時拍賣人保留通過法律途徑追訴的權利。標的的相關權利方如發現所有簽署的法律文書有打印校對等錯誤和紕漏,請及時通知拍賣人更正,否則該錯誤和紕漏部分無效。
特 別 提 示
1、本拍賣手冊對標的的數量、質量及權屬的說明以委托方提供的相關資料為依據,競買的標的以標的現狀為準。
2、競買人競得該標的后,需在拍賣成交之日起 3日內付清全部拍賣成交價款,拍賣人開始辦理該標的的移交手續,在移交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買受人承擔。
3、本次拍賣房屋租賃期限為二年,(自租賃合同簽訂日起計算),租金不含其它任何稅、費。在此期間不允許擅自轉租、轉讓、轉借,如確有原因需要轉讓的必須提前一個月向委托方提出書面申請,征求委托方意見。
4、租賃對象為婦女兒童項目和文化產業項目,公益事業優先。
5、1-3層限定為14歲以下兒童項目,要求證照齊全。
6、原租賃企業需要報名租賃,須交清所欠租金。
7、租賃合同每年簽訂,拍賣成交后,租金可一年一付。
8、拍賣成交后,買受人須向委托方另行交納年租金5%的房屋租賃保證金,待租賃合同到期后,委托方向買受人退還房屋租賃保證金。
9、如遇政府規劃等問題導致無法正常使用時,出租方有權單方終止房屋租賃合同,承租人必須無條件接受,由出租方退還剩余租金。
10、買受人對其所租賃房屋的使用必須遵守法律和標的所在地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相關規定,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
11、如因買受人原因造成所租賃房屋的設施、設備、建筑物、構筑物或其它不屬于買受人所有的財產損壞或滅失的,買受人應負責修復或照價賠償。
12、租賃期內,租賃房屋水、電、暖、衛生、物業費等因該租賃房屋所產生的一切費用按租賃合同執行。
13、租賃期滿,買受人如不續租,買受人在租賃期內添附的附屬物(包括裝修以及如拆除則影響租賃房屋價值的固定設施設備等)無償歸委托方所有。
14、拍賣成交后,買受人須支付二年的拍賣傭金至拍賣人指定賬戶。
15、拍賣成交后,買受人須于五個工作日內與委托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并嚴格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執行。
16、標的的相關權利方如發現所有簽署的法律文書有打印校對等錯誤和紕漏,請及時通知拍賣人更正,否則該錯誤和紕漏部分無效。